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毕业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届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毕业生复核、2023届2024届补偿代偿毕业生在职在岗情况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毕业生申请复核
1.学生申请
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4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
请相关毕业生在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https://jcjy.xszz.edu.cn)的“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完成信息填报(操作说明见附件3),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或补充相关信息,操作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1日。请务必仔细研读《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5年版)》(附件1),按照要求提供规范清晰的证明材料。
待中央审核通过后,则请2025年9月10日前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申请填报在职在岗确认信息。
2.培养单位审核
学生完成系统申请后,请联系培养单位,提醒培养单位在系统中进行审核,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在系统中下载打印《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于2025年7月5日前交至中心校区明德楼B311室。
二、2023届、2024届补偿代偿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
1.学生填报
2023届、2024届补偿代偿毕业生使用申请时注册的账号登录系统(https://jcjy.xszz.edu.cn)。2023届代偿毕业生在系统的“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信息填报(操作说明见附件3);2024届代偿毕业生在系统的“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信息填报(操作说明见附件3)。
在职在岗确认操作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需进行在职在岗确认的学生名单见附件2),具体要求如下:
(1)正常在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
(2)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
(3)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后入职新单位的学生,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入职新单位仍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按照首次申请基层就业资助的流程填报信息;
(4)离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
2.培养单位审核
学生填报完毕后,请联系培养单位,提醒培养单位在系统(https://jcjy.xszz.edu.cn)中进行审核,培养单位审核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7日。
三、工作要求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重视该项工作,登录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与相关毕业生联系,逐一告知其需要在系统中进行的操作,确保不漏一人。各相关研究生应在学校截止日期前,如实在系统中进行填报。
学校联系电话:0531-88369975
威海校区请参考校区通知。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6月9日